Post By:2012/9/25 16:42:49
[quote][quote][tag]咨询,专用,法律[/tag][color=red]各位网友:
大家有什么问题尽管可以通过这个帖子发表上来,大家会尽快为您出谋划策的![/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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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0年开始在A公司上班,合同到2012年12月31日,但在2013年中旬哺乳期才结束,公司计算工龄进行赔偿后要求2013年续签B公司合同,但是A公司还存在,赔偿3个月的工资给我,不知道是否合理,明年与B公司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王律师指教,谢谢![/quote]
现在正在休产假?按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合同自然延续至产假结束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本也就3个月工资。你同意与B公司订合同才有有效,否则单方不可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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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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