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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014     * 贴子主题:如何学习民法

帅哥: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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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6/12/4 16:33:50
[color=blue]民法在司考中的基础地位

    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很大的分值,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民法占80分,其中还不包括试卷四第七题民法内容的分值。与民法密切相关商法、经济法2005年考查了91分,与民法相关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考查了20分左右。



    学好民法对学习其他部门法也 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法理学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理论,直接借鉴于民法的有关理论;国际经济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国际社会对一些最基本的民法原则的认同;至于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经济法所谓的横向法律关系百分之百都是民事法律关系;而商法原本就是民法在商事领域的特别规定,属于特殊的民事关系;行政法和刑法等部门法中,也同样可以找到民法的概念、术语。民法在法律体系中如此重要,因此,大陆法系又称之为民法法系。在整个司考中对民法理论的反复理解和记忆,有利于考生对其他部门法的复习与掌握。因此,学好民法对于通过司法考试至关重要。



学习民法的方法



    民法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相关规范纷繁复杂,学好民法实际上就是要透彻理解各种规范,恰当处理各种问题。司法考试对民法的考查比较简单,主要是考查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简单应用。司法考试要考的无非是三个方面:基础理论知识、重点法条和应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应的司法考试的题目也分为三种:纯粹理论型、纯粹法条型、综合应用型。应付这三种题目的手段主要也是三种:看教材、背法条、做练习,这三者在某种意义上是递进的关系。明白了民法的概念体系,才能比较准确地领会法条,掌握了理论和法条,才有可能做对题目,而做题的过程就是对理论和法条的检验过程,既可以强化已有的记忆,还能训练综合分析能力。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循环往复,民法水平就能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逐步增强了。



    因为民法的博大精深,掌握民法的概念体系就成了学习民法首要的也是最艰巨的任务。民法涉及的面极广,相关的概念、制度也特别多,总体的量比较大,学习的任务就比较重,只能一步一步地学习,不能贪多求快,囫囵吞枣。首先要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可以探寻一些学习民法的窍门。其中最重要的方法是体系化的方法,因为我国的民法体系秉承德国“潘德克顿”体系,乃是一个体系化的概念之网,通过体系很容易找到各个具体概念、制度的位置,也更容易理解和把握各个概念、制度的价值功能。这种体系性把握可以产生多方面的好处:减少记忆量;掌握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明确考试的重点与难点。



    了解民法的体系,要了解民法的整体框架。比如,民法由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组成,分论又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继承等五大部分。物权又分为自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又分为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和专利。这些内容只是民法的外在体系。了解了民法外在体系后,应掌握民法的内在体系。民法的内在体系是由一个一个的法律关系构成的,整个民法就是各种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这些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比如,总论部分就是讲了三个问题: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主要原因。总论是对各种法律关系的抽象概括,分论部分则讲述法律关系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具体展开,就是各种权利的得丧变更,当然少不了介绍一下各种权利的主要内容。各种权利看似纷乱,其实还是有体系的,无非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人”与“财”。人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必然拥有的权利,就是人之为人的生命尊严,身份权则是人格的扩张和丰富。“财”就是各种现实的财富,有形的“物”和无形的“知识产权”(其中含有一点精神性的人格权),还有别人欠自己的各种各样的债,当然还有继承所得。



    民法学习的关键点有两个:一个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一个是法律行为的抽象。物权与债权或许有融合之处,但整体上是可以区分的,一个是指向人之外的物的权利,一个则是指向人的权利,两种权利的内容和变动都不同。典型的是一物二卖,两个买主都有债权,但只有接受交付或者登记过户的买主才拥有物权。正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才使一般财产法分成了物权法与债权法两大部分,才使民法典的分编编排有了脊梁。如同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是民法分则编的存在理由一样,法律行为的抽象是民法总则的存在依据。法律行为不仅是位于民法总论部分的龙头,还是贯穿民法始终的线索。民法的精神就在于私人自治,而法律行为是贯彻私人自治的利器,有了法律行为的概念,债权合同、物权合意、结婚、收养、遗嘱继承等等都得到了统一的说明。因为法律对法律行为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又对各种具体法律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理解各种具体法律行为时,必然要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恰当地把握。这是民法学习的难点,也是民法学习的乐趣所在,既高度凝练如哲学概念,又变幻无穷地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的这两个关键点也可以整合到一块,那就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理论。许多模糊纷乱之处经过该理论的分析,自然变得明晰简单。所以***民法大家王泽鉴先生称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为民法的任督二脉,掌握了这一点,就等于打通了民法的任督二脉。



    学习民法,就是要来往穿梭于法律与生活之间,时时让总则与分则的各种规定相逢于记忆当中,既能由博返约,又能化整为零。初学民法,可以大概看看民法的体系。待到各部分学完之后,再将前后串联起来,融会贯通,掌握民法的命脉和精髓。



(作者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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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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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6/12/4 17:59:49
好  大力支持
因害怕失败而不敢放手一搏,你永远不会成功------------刘家、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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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小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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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6/12/4 21:02:59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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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即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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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7/1/10 16:32:32
每年的司法考试是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条件呢?

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
崇尚正义,传承美德,浩瀚辰宇,唯爱永恒!
匿名:jeep王子
Post By:2007/1/11 13:34:54






顶完了赚份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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