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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59     * 贴子主题:@即墨艺考生及家长朋友,这封信请仔细阅读!

靓妹: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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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3/11/25 8:37:02
艺考学生及家长朋友:

您好!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对音乐类、表(导)演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开展相关专业能力培训的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为切实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b][color=#61141D]一、确实有校外艺考培训需求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color][/b]

在学生和家长做好职业规划、理性认识艺考的基础上,确需参加艺考校外培训时,请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您可以通过培训机构的“公示栏”或“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查看)。不要听信不合规机构或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个人工作室、教育咨询公司等无证机构的宣传引诱。

[b][color=#61141D]二、要理性交费并警惕和抵制消费陷阱[/color][/b]

要通过全国平台选择正规机构,并通过全国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报名缴费,签订培训合同,交费后索取正规发票,切莫选择不正规机构,以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风险。

一次交费不要超过3个月的时长,且一次交费不要超过5000元。要警惕以“打折”“促销”“赠送”等方式引诱超时长、超金额的交费陷阱。更要警惕以“保过班”“高校协议班”“招考内部辅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认清这种制造贩卖焦虑、扰乱招考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

[b][color=#61141D]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color][/b]

学员申请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培训合同的退费约定启动退费程序。如果发生退费纠纷,您可以按照《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与机构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b][color=#61141D]四、提高安全意识[/color][/b]

培训机构应配齐消防设施、一键报警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内部监控应做到公共区域全覆盖。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影视表演、舞蹈等含有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要确保培训场所透明公开,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在密闭环境中开展“一对一”培训,杜绝人为侵害事件发生。

培训机构不准擅自向学生提供住宿、餐饮等超出办学许可范围的服务,如需提供相关服务,机构应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安全防范、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相关要求,或由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安全标准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应服务,并由学生自愿选择。同时规定,集中住宿培训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寒暑假。

[b][color=#61141D]五、注意做好学生管理衔接[/color][/b]

高中学生原则上在校内完成课程学习。在学校无法提供艺考教学辅导的前提下,高三学生确需离校进行短期艺术专业学习,应由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外出时间及外出期间各方责任,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短期培训。学校应建立外出培训学生管理制度,形成外出培训学生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在外培训期间,应严格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机构要与家长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学校要为离校艺考学生做好教学衔接,学生返校后,可结合实际,相对集中地开展教育教学,确保完成国家课程教学任务,满足学生文化课学习需求。

为方便家长查询艺考机构的合规性,您可在工作时间段内拨打[b][color=#D42426]88529701/88551203[/color][/b]进行咨询,我们将与您携手共同创建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环境。

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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