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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55     * 贴子主题:注意!本月起,你的收入可能增加

帅哥:jmhui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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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3/9/9 9:30:27
近期,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密集出台,利好你的钱袋子。

[color=#137CD1][b]聚焦促增收、扩消费[/color][/b]
[color=#137CD1][b]多项重要政策出台[/color][/b]

围绕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国务院及各部门密集出台多项重要政策。

9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在聚焦促增收、扩消费方面,[color=#137CD1][b]一是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color][/b]二是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三是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具体来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孩[color=#137CD1][b]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color][/b]。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color=#137CD1][b]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color][/b]。

[color=#137CD1][b]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color][/b]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color=#137CD1][b]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color][/b]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color=#137CD1][b]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color][/b]
[color=#137CD1][b]你的收入可能增加[/color][/b]

王东伟介绍,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color=#137CD1][b]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color][/b]
比如
[color=#212122]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color]
“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王东伟说。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color=#137CD1][b]从9月份起,对于在今年已经填报过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本人不用再做任何操作,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color][/b]同时,信息系统也会按照新标准计算,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

他还指出,在9月份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计算预缴税款,多缴的那部分税款,可以在纳税人今后几个月要预缴的税款中进行抵减。如果今年内没有抵减完的,明年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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